akunlun 发表于 2016-8-4 16:12

当官的哪里有不贪污的   大官大贪污 小官小贪共产党的那个部门小头头 没个几十百八万的身价的   不这样搞怎么赚钱   你的这个举报估计没戏   省纪委的哪里有闲情雅致来管这样的小鸡毛蒜皮的小事   每个大几千万没严重的社会舆论影响   它们是没精力搞这样的事情的   调查举证 蛮麻烦的毕竟共产党的那个官不贪污撒

方落雅 发表于 2016-8-4 17:50

这样的事会有人管吗?

淡定1 发表于 2016-8-4 18:26

诸神的黄昏 发表于 2016-8-4 09:54
随政发【2015】22号文件第二章第三条第(一)项,保障对象承包地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征收,光是凭这条,楼 ...习总治下的那么多贪官难道是假的吗?

绿林的风 发表于 2016-8-4 18:29

随县小林镇官商勾结检举信的帖子回复如下:


1、关于反映未进行公开招标拍卖,擅自将公路沿线两侧土地非法卖给开发商后XX进行开发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说明。
    进站公路道路部分的土地是划拨方式取得的(随县土资批第40号),道路外土地指标由县政府通过低丘缓坡地项目优先解决,小林镇政府于2013年已缴纳92亩的农转用土地指标款,有关手续办妥后,小林镇政府将按照“块状开发”的要求,以“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出让,收益用于偿还项目建设资金。


2、关于反映小林镇政府在小林店居委会再开一个路口问题的说明。
   按照《工程可行性报告》和市发改委94号文件要求,该公路等级为Ⅱ级。“312国道”至转盘1000米,转盘至“212省道”联线750米,水泥路面宽度为15米,路基宽度为20米(排水沟为管径1.5米水管)。转盘至火车站4030米,水泥路面宽度为7.5米,路基宽度为12米(排水沟为0.5米盖板涵)。按照2008年修订的小林镇第四次总体规划,1750米路段为镇南新区的主街道,设计宽度为40米,并不是小林政府为开发土地而特意开的第二个进站路口。同时,该路段也是212省道改国道在小林镇区的预留路段。


3、关于反映小林镇建进站公路未经审批的说明。
    修进站路是为小林发展负责,是为小林四万人民造福。2003年,宁西铁路建成后,由于没有配套建设进站路,客货运无法开通,小林火车站不能发挥效益,已经给随北地区造成了长达十年的发展损失。经过历届党委、政府的不懈努力,宁西铁路复线建设立项时,经市县多方争取,在小林火车站设百万吨货场,再不修建进站公路将错过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小林镇党委、政府将无法对上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一个交待。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小林镇政府委托北京华咨工程咨询公司组织专家编制《小林镇进站公路可行性报告》,市发改委94号文件批复该项目,县政府对该项目的实施形成专题会议纪要(2010年第16号)、(2012年第9号)及《小林站进站公路BT项目投资方案》。项目法人为小林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在随县招投标局挂网招标,由随州市九易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进站公路全长5.78千米,中标价为3009.2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并经审计决算为准。这个项目从争取到立项都是依法依规操作的。
    进站公路建设及开发规划效果图于2012年11月开工时在转盘处设置两大固定公示牌,村组也多次召开村民会议宣传征地方案和补偿标准。小林镇政府只有市、县发改委批复(报省发改委备案)和县政府会议纪要,无省政府批文,部分村民不知道公文行文规则,小林镇政府没有省政府批文,也就无法提供。


4、关于反映暴力强征农民土地的说明。
   对道路外的征地小林镇政府按照农户自愿,协商的原则,未领取土地补偿的不强行收储,一律保持农户土地现状。进站公路2014年底竣工后,收储的土地总共不到40亩,已经致使小林镇政府无地“招、拍、挂”,无法按合同偿还投资方债务。
   另外市、县核定的小林土地补偿标准是每亩27954元,为了充分照顾被征地农民利益和小林征地实际,每亩耕地按3.5万元补偿,已高于规定补偿标准。土地补偿款经镇、村、施工方、农户共同现场测量土地面积后,于施工前已全部拨付到村,打卡到农户。
   综上所述,此网友发布的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特请随州网管理员将此贴作相应处理,谢谢!
                                                                                                         随县小林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4号

丢壳的蜗牛 发表于 2016-8-4 21:15

补偿标准为什么是小林政府说了算?小林政府依照那一依据核定补偿标准?那一款那一文?红头文件呢?

丢壳的蜗牛 发表于 2016-8-4 21:16

小林正腐,人民就算了吧

此生无只爱你 发表于 2016-8-5 05:33

{:1_547:}{:1_547:}

车云山红成茶业 发表于 2016-8-5 06:15

严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杰瑞 发表于 2016-8-5 19:35

把电视台,搞过来曝光!看有人理不?

老随人 发表于 2016-8-5 23:42

绿林的风 发表于 2016-8-4 18:29
随县小林镇官商勾结检举信的帖子回复如下:




      2016年8月2日小林店七组村民共计5人,找邢书记解决农民种地的问题,要求复耕水泥路15米宽,路基20米宽以外150米宽的良田。邢书记未做回复。

             随县小林镇人民政府文件小政信访复制【2015】4号签发人张晓云
      依据文件第6条“对道路外的征地小林镇政府按照农户自愿,协商的原则,未领取土地补偿的不强行收储,一律保持农户土地现状”。(图片一)
      但实际情况是,小林镇政府于2013年打着交纳92亩农转用土地指标款的旗号,实际上占压汉东村十组农田200多亩,汉东十一组80亩,小林店村八组农田70亩、六组几十亩,七组农田100多亩等等。
      2、2013年9月18日下午小林店七组村民共6人,到镇政府找到邢副镇长要求看建设用地批准文书,但是邢副镇镇长未能提供有效建设用地批准文书、工程项目合法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邢副镇长却拿着镇政府会议纪要,来欺骗百姓,指鹿为马地说这就是批文。
2014年向组织部郭部长反映此事,吴善华、邢永照等人来小林店居委会办公室传达郭部长的回信,同时七组村民到场,郭部长在反馈中说,农民反映的问题,政府要给予解决。
      2014年4月吴善华、邢永照、徐家勇等人将市发改委补办文件,即《工程可行性报告》告知给小林店七组 。《工程可行性报告》明确提出水泥路面15米宽,路基20米宽。但却占压路两侧150米宽的农民良田(图片二) 农民呼吁挖走石土,农田要复耕,图片可证明40米外开发打桩,建起板房,钢材和水泥(图片三、四)。
      3、修建进站公路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该有上级政府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但是该项目从未向省人民政府立项,也未获得省财政支持,完全依靠非法占压农民土地来偿还投资方资金。我们七组村民多次找镇政府要求看建设用地批准文书,但是一直未果。
      4、暴力强征强压农民养命良田。政府和开发商未与农民签订碾压路两侧150米宽的协议书,未经与农民协商肆意破坏农民良田原貌。
   根据2015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关于土地补偿标准方面。
   县核定的小林镇土地补偿标准每亩27954元,是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文件卾政发46号文件,但是46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农民补偿应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两部分组成,并且土地补偿费倍数和安置补偿费倍数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原则上安置补偿费倍数高于土地补偿费。(图片五、六)。而政府克扣安置补偿费这一部分。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水平。(图片七)


老随人 发表于 2016-8-5 23:54

在大量证据面前,镇政府还想“和谐”多久?老百姓的心没有变质,人民群众的眼睛没有被蒙蔽。真理越辩越明, 真相越辩越清。我们不知道镇政府为什么一心想处理帖子?为什么断章取义?为什么顾左右言其他???

车云山红成茶业 发表于 2016-8-6 00:19

老随人 发表于 2016-8-5 23:54
在大量证据面前,镇政府还想“和谐”多久?老百姓的心没有变质,人民群众的眼睛没有被蒙蔽。真理越辩越明, ...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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