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日小林店七组村民共计5人,找邢书记解决农民种地的问题,要求复耕水泥路15米宽,路基20米宽以外150米宽的良田。邢书记未做回复。
随县小林镇人民政府文件小政信访复制【2015】4号 签发人张晓云
依据文件第6条“对道路外的征地小林镇政府按照农户自愿,协商的原则,未领取土地补偿的不强行收储,一律保持农户土地现状”。(图片一)
但实际情况是,小林镇政府于2013年打着交纳92亩农转用土地指标款的旗号,实际上占压汉东村十组农田200多亩,汉东十一组80亩,小林店村八组农田70亩、六组几十亩,七组农田100多亩等等。
2、2013年9月18日下午小林店七组村民共6人,到镇政府找到邢副镇长要求看建设用地批准文书,但是邢副镇镇长未能提供有效建设用地批准文书、工程项目合法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邢副镇长却拿着镇政府会议纪要,来欺骗百姓,指鹿为马地说这就是批文。
2014年向组织部郭部长反映此事,吴善华、邢永照等人来小林店居委会办公室传达郭部长的回信,同时七组村民到场,郭部长在反馈中说,农民反映的问题,政府要给予解决。
2014年4月吴善华、邢永照、徐家勇等人将市发改委补办文件,即《工程可行性报告》告知给小林店七组 。《工程可行性报告》明确提出水泥路面15米宽,路基20米宽。但却占压路两侧150米宽的农民良田 (图片二) 农民呼吁挖走石土,农田要复耕,图片可证明40米外开发打桩,建起板房,钢材和水泥(图片三、四)。
3、修建进站公路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该有上级政府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但是该项目从未向省人民政府立项,也未获得省财政支持,完全依靠非法占压农民土地来偿还投资方资金。我们七组村民多次找镇政府要求看建设用地批准文书,但是一直未果。
4、暴力强征强压农民养命良田。政府和开发商未与农民签订碾压路两侧150米宽的协议书,未经与农民协商肆意破坏农民良田原貌。
根据2015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关于土地补偿标准方面。
县核定的小林镇土地补偿标准每亩27954元,是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文件卾政发[2009]46号文件,但是46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农民补偿应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两部分组成,并且土地补偿费倍数和安置补偿费倍数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原则上安置补偿费倍数高于土地补偿费。(图片五、六)。而政府克扣安置补偿费这一部分。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水平。(图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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