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岛 发表于 2016-8-25 10:29

      通过上面网友的表述,我感觉两位网友交锋点不在一个频道上,之前的一个网友以法律颁布时间为分界线,以区别同一事件会有两种不同的结果。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法律是成文的道德这句话,道德的形成需要时间,同样也是一定民意基础的“最大公约数”。所以在一个法律出炉之前,定会听取民意呼声、专家及法学界学者的建议,以及结合我国“三农”问题的实际情况,以此基础上形成草案、然后再通过大量座谈会,相关职能部门发言,形成议案交代表大会讨论并最后通过。通过法律的形成过程,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法律条文的落地,是一个集思广益的过程,是需要长时间的打磨才能使一部关乎“三农”问题的法律真正呈现在大众面前的,所以法律出炉之前,有很大的民意基础和调研在里面的,而非无基础的出台,也不是用法律出台时间来割裂一个动态发展的事件。
      另一个网友说的是纯粹政府借修路为名,强压路两侧土地开发宅基地以及提及农民补偿、补助问题, 该网友有大量事实证据提供,特别是占压路两侧良田的问题。在法律面前,很看重的就是证据作为支撑,其实这个土地纠纷真伪与否是很好辨别的,如果相关部门愿意“沉下去”是会弄清楚是非曲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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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随县小林镇官商勾结的检举信—-违法征地举报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