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无疆 发表于 2016-9-12 14:24

霸道全天占领巷口公共资源路道

天桥北下方是随州市市中心,脸面之地,政府将城市中心建设的整洁宽阔,绿树环绕。一是为城市环境所需,二是为方便市民出行。本是一片净土,但近期陆续出现占道经营现象,有持无恐的占领社会公共资源道路,并将广告牌明目张胆竖立在人行道路中央。做为有车市民,来市中心办事苦无停车之地,被占道经营;做为步行市民,无法享受绿树遮荫,被迫行走于烈日之下,被占道经营;做为附近居民,进出无法直达,必须在人行道绕远路进出,被占道经营;做为随州市民,无法欣赏城市整洁容貌,需为占道经营者无偿让路。我们三番四次反映却无人治理。对于占道经营者,我们能体会创业的艰辛,但是不能依靠占领其他市民的权益的基础之上,钻法律的漏洞,打法律的擦边球。我们也是创业者,都会依法并不给城市民众带来不便,踏实认真的工作。望有关执法部门能切实落实此现象,正确积极引导类似商贩正确创业,还市民一个绿色的随州!

风云无疆 发表于 2016-9-12 14:36

这现象是不是已经被允许了?要是这样,我也放几辆车那24小时占领,做做小生意,没有任何成本,只赚不赔{:1_535:}

东城狂刀 发表于 2016-9-12 17:02

解放路怎么都治理不好了!人车混流占道经营…………,到了节假日,高音喇叭,各种音响,…………无药可救了

逆游的鱼 发表于 2016-9-12 19:12

扰烂了城市的形象

风云无疆 发表于 2016-9-13 07:56

看客 发表于 2016-9-12 16:12
对于汉语中的“的、地、得、着、了、过”应该按照汉字使用规范和语文老师的教导正确使用,严重鄙视那些妖 ...

您是看语法和病句,还是关注事件本身?无论我的语言水平如何,学历高低,是否影响了我一个公民的话语权?我只想问您:这件事,是对还是错?我的语文不好,用词不高雅,我能力有限,是否就不能对此事发表意见?

风云无疆 发表于 2016-9-13 08:02

府马岭 发表于 2016-9-12 15:58
文中多处本应用"作为"二字表述,不知是何等妖言将其写作了"做为"二字,这样的 "语不通 句不顺"...

事件本身,是对是错?您无法在对错上给出正确的观点,却来质疑一个公民言论自由上的病句?以及质疑教师的能力?从而来掩盖事件本身?从而对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包批?即使我使用的语法用词不能入您高文化的眼,即使我使用了我能力范围以内的表达方法,是否就否定了事件本身的错与对?有哪条法律规定,公民言论一定要高大上?公民文化知识不足就无发言权?

A广.告 发表于 2016-9-13 08:15

府马岭 发表于 2016-9-12 15:58
文中多处本应用"作为"二字表述,不知是何等妖言将其写作了"做为"二字,这样的 "语不通 句不顺"...咬文嚼字,没必要那么较真,正常人看得懂这段话想表达的意思就行了,现在不是考语文的时候。

A广.告 发表于 2016-9-13 08:17

看客 发表于 2016-9-12 16:12
对于汉语中的“的、地、得、着、了、过”应该按照汉字使用规范和语文老师的教导正确使用,严重鄙视那些妖 ...咬文嚼字,没必要那么较真,正常人看得懂这段话想表达的意思就行了,现在不是考语文的时候。你敢说你平时发文的时候就一个错别字一点语法错误没有?把你的严谨放到了生活中你将必定成就一番事业,而不会天天这么无聊。

风云无疆 发表于 2016-9-13 08:20

A广.告 发表于 2016-9-13 08:17
咬文嚼字,没必要那么较真,正常人看得懂这段话想表达的意思就行了,现在不是考语文的时候。你敢说你平时发 ...

谢谢,第一次写这么多,已经尽力了,看到这样的回复我很伤心,谢谢

吴增 发表于 2016-9-13 09:09

形象还是骚重要的

风云无疆 发表于 2016-9-13 10:21

看客 发表于 2016-9-13 10:15
事件与文字是两码事,各有择重面 年轻人对文字文化不应草率,中华文化文字的未来要靠青年人传承 ...

我的语法在表述上有伤害到哪位语言大师?让这位语言大师不关注民生而来在小辈身上扣文字?民生都不重要了,何来语言发展?民生发展只有高语言文化者能撑起吗?

风云无疆 发表于 2016-9-13 10:27

看客 发表于 2016-9-13 10:15
事件与文字是两码事,各有择重面 年轻人对文字文化不应草率,中华文化文字的未来要靠青年人传承 ...

我不是完美的语言学者,更不是学霸,我只是一个会犯错,会失意,会失败的普通的人。我尊你为前辈,你所言论我虚心接受,今后会在用词上多加强学习,我也希望前辈在指点晚辈时,能发表下更多有正能量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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