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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亲戚被电锯锯伤的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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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4 06: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s://m.weibo.cn/status/4155281984179271?sourceType=weixin&from=singlemessage&wm=9847_0002&featurecode=newtitle亲戚发在微博上,太多不想码写,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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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4 08: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的冤处何处伸
本人董俊,系随州市殷店镇大东岭一组人,2016年9月5日同村张波之父张大山死亡。按当地习俗,东家找到我和被告李运中等等为死者张大山义务帮忙出殡扶重。

可是不幸本人被正在用油锯清理树木的被告李运中划伤右侧脸。送入殷店医院救治缝了二十多针,因伤势太重转入随州中心医院,产生医药费9273.76,住院期间张波仅支付1500元,而且还是分了三次支付,出院回家后还需治疗,又在当地卫生室打针一个星期。因为是小门诊,其治疗发票法院不认可,本人因伤太重在家休养半年,故无法出去工作。出院后张波一次也没有探望,且不主动赔偿,被告张波和被告李运中二人互相推托责任,本人找不到负责人。迫于无奈之下,不得不将张波和李运中告上殷店法院,直到法院判决后我才得知我的受理人(韩夫律师)和被告张波的受理人韩仕军是同姓兄弟。

法院判决如下:本人董俊承担风险意识30%责任,被告李运中负30%责任,伤人者和被伤害者负同等责任,东家负40%责任,而且毁容已不支付,支付钱有图片。我和被告李运中都是义务帮工,法院也承认被告张波提供有问题的(凶器)油锯。我没有任何过错却要承担30%的责任,真是所告无门,如果要上诉又要花费4000元的上诉费,且不知要多久,法院判决我万元钱,韩夫律师费2000元,如果再请个像韩夫这样不为受害者伸张正义的律师,我更伤不起,没有办法,只好把这件事爆光出来,希望大家帮帮我,伸张正义,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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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4 18: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连复制粘贴都懒得弄,网友们也懒得给你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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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24 22: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辐射 发表于 2017-9-24 21:34
具体伤害的过程写一下

我亲戚在这里面有很多没写清楚,正在准备重写,东家借了一把有问题的油锯,让李某锯树,我亲戚当时站在李某身后,油锯响后,不知道怎么回带动油锯链条,由于惯性没拿稳,油锯从李某头部飞过,将站在身后的亲戚脸部锯伤,除了对判决不满,对律师没有维护其当事人的权益而不满,对方律师和亲戚律师是兄弟关系,好像和东家也是亲戚关系,这一点我还没确认,这都是事后才知道的,当初律师讲能获赔三万左右,结果现在只赔总数大概一万五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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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4 21: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是律师吗?律师又背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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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4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伤害的过程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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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4 19: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广.告 发表于 2017-9-24 18:23
你连复制粘贴都懒得弄,网友们也懒得给你建议。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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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4 17: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事故发生了、都有责任、你作为成年人有遇知之过、承担百分之三十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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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4 14: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殷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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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4 12: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和论坛里有限的空间。要发就发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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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4 09: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州有句俗语:“赢了官司输了钱。”请律师费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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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4 08: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一下就可以,你这样发个网址,不便于网友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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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4 09: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打开看,但还是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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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4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你为自己30%的责任不服。我只想问一句:抬重、扶重肯定不只你一人,为什么独独你划伤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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