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6日从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黄冈、随州两干部带队旅游公款报销受到党纪处分。
据通报,
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4日,随州市随县新街镇新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刘建军带领居委会干部一行6人到福建厦门武夷山等地旅游5天,费用18000元在村级财务中支出。随县新街镇纪委给予刘建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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