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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只能说你是个法盲!有些法律常识都没有搞清楚呢
1、“收房”是开发商书面或电话通知你去验收房屋,验收没问题后就会交钥匙给你,算是正式收房。开始收取物业费,如果因为业主的任何原因,没有按时去收房,一样会开始收取物业费的。你这个到底是补缴以前的物业费,还是预交未来一年的物业费,你问了吗?
2、贷款多少是开放商决定的吗?是你自己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决定的好不?而且最终房屋面积都是以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的,售房合同上面的面积都有可能只是估算面积(一般面积相差不会太大),所以售楼的说的面积也有可能不是最终面积,最后房产证出来了之后,多退少补算是合理做法吧?问题的关键是你们那儿现在还没有办好房产证……水很深的!
3、题外话:你在一番吐槽后再来卖房子,能卖出去?佩服你的商业头脑!!!楼主的房子好多啊!羡慕嫉妒恨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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