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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县三里岗镇许家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彭守明和党支部委员、财经委员王友国违规收取易地搬迁户保证金的问题。2016年5月,随县三里岗镇许家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彭守明,党支部委员、财经委员王友国,为确保丁家水库淹没区内4户易地搬迁户能尽快搬迁,保证丁家水库建设顺利进行,收取4户易地搬迁保证金9.6万元,所收资金没有入账,直接支付给了建筑商作为启动资金,直至2018年2月才将保证金退还,损害了群众利益,违反了群众纪律。2018年4月16日,三里岗镇纪委分别给予彭守明、王友国党内警告处分。 2、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珍珠泉村党支部委员、妇联主任王玉珍等入户核查不实的问题。2017年11月10日,市纪委《作风聚焦》暗访专班人员走访发现,长岗镇珍珠泉村村民刘某、朱某职业培训核查表签字不是其本人所签。经核实,刘某、朱某签字是核查组成员、村党支部委员、妇联主任王玉珍代签,另一核查组成员长岗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陈为存在工作不细致不严谨的问题。2018年3月8日,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纪工委对陈为进行诫勉谈话;2018年3月15日,长岗镇纪委给予王玉珍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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