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位于曾都区交通大道华丰生物门口附件又立一个单立柱广告牌,而在同一段路20米左右原本有一单立柱广告牌,不明白为何这么近的距离又建一个广告牌,这个位置难道好的真有必要20米再建一个吗?如果是同行竞争,新建单立柱的广告公司未免格局太小,同行虽说是冤家,也不至于争锋相对,难道不明白杀敌一千自损800的道理。
即使是同行恶意竞争,我想问一下,主管部门是否知情,如果知请问在审批的时候难道不管市场规则和不顾市容市貌,或许因为主管部门随手一签的几个大字,两家原本互不干涉的企业因为这件事情而交恶,假如遇到两个暴脾气的人互不相让,一言不合火拼起来,带来的社会不良影响,谁来负责,类似这样的事情在随州还发生的少吗?行有行规,一个受人尊敬的企业一定是建立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尊敬同行、共同维护行业规矩的企业,作为审批的主管部门除了安规办事,还应倡导行业自律、抱团发展!
据了解随州早在几年前,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户外广告牌早已经实行只拆不建的政令,我们更希望这只是一个偶然性事件,是某些从业者未经审批私自搭建,而不是权力在手斯以乱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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