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前夫离婚三年了,当时孩子刚满周岁,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上写的,孩子,房子归我,他每月2000生活费直到孩子独立生活,两万多的外债他还,可离婚证到手后不久,他就开始起诉,要回房子,说生活费过高,外债他一个人还不公平,生孩子后他在外面打工,我在家带孩子,那些外债都是买家具,和家用电器所产生的,(我们镇上那些东西都可以赊的,)后来那些店的老板都催着我要,没办法,我借钱去还的那些债,所以那些外债是我还的,生活费从打官司开始也没有给过一分钱,官司打输了他又上诉,不停的上诉,历经几年,现在终于尘埃落定,驳回他的请求,我赢了,可就一纸空文,那些外债我到现在都没有还完,孩子现在已经四岁了,上幼儿园了,一切费用都是我在出,房子被他们堵了,我们无法进去,现在想想,是不是离婚是他早就预谋好的呢?只是想赶走我和女儿呢?为什么打了这么多年的官司,从来都没有说,把女儿要回去呢?抚养费这几年一分钱都没有给过,给多给少总要给呀?凭什么一分不给,也联系不到他,我一个人带孩子也好吃力,不知道该怎么办?各位亲,有什么好办法吗?或者有什么好建议吗?求支招,谢谢,谢谢, 这是我前夫,如果有谁知道他联系方式的,麻烦告知,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