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信
尊敬的领导、社会各界人士:我叫曹红艳,家住随县尚市镇佛音大道123号,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文夫田猛长年在外务工,儿子田思涵在尚市镇小上五年级。然而,2018年5月4日凌晨2:00一场飞来的横祸彻底地改变了这一切,有人在我家恶意纵火把我丈夫田猛烧得面目全非,生命垂危住进随州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医院病情证明书显示我丈夫田猛躯干三度烧伤、多处三度烧伤、呼吸道烧伤、体表50-59%烧伤、转高钾血症、急性肾衰竭,医院根据病情估算需费用90多万元,又因为是刑事案件目前新农合不能报销,需全部自己负担,庞大的医疗费开支已远远超出了我家庭的承受能力,虽想尽办法多方借款和筹款仍有很大的缺口,恳请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救助部分资金拯救我丈夫的生命和我的家庭。
求助人:曹红艳2018年5月6日
是不是家里遇见小偷,报警的那家?
人捉到吗
刑事案件民事赔偿本来该由犯罪嫌疑人来赔偿的…………
纵火人作的力,理应纵火人来担责
………
刚刚进小偷就发生这样子的事,而且知到你已报警,肯定是附近的熟人。希望派出所尽快破案,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受害人是我同学的姐夫哥,是小偷报复作案,现在人还在昏迷中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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