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的典型案件通报
1.关庙镇聂店村原党支部书记刘观水等4人贪污集体土地补偿款被问责。2009年8月至2010年6月,时任关庙镇聂店村党支部书记刘观水,在“麻竹”高速公路征用该村土地过程中,伙同时任该村党支部副书记仇小国、村委会委员朱正宏、村委会副主任兼出纳员何庆国,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手段,贪污村集体土地补偿款21.22万元。2011年11月20日,上述4人分别被广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没收财产5万元的处罚。2017年7月13日,刘观水、仇小国、朱正宏和何国庆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城郊街道办事处长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著宝私自处理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2月,城郊街道办事处长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著宝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私自从村会计手中支取20万现金,在支付该村建设工程款等欠款8万元后,剩余12万元至2016年7月、11月才分两次上交至城郊街道办事处三资监管代理中心。2017年7月25日,李著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随州应该成立清查小组,逐村清查村级账目,这么多年涉及土地,资产,工程,惠农资金等从未向老百姓公示,特别是境内涉及高铁,高速,土地流转,山场,水域,扶贫救灾资金,历年来就是一本糊涂账,是老百姓意见最大的腐败的滋生地。 应该严查
1万搞1年。判决太轻
贪污21.22万,没收财产5万,那还有16.22万呢?没收5万是一个人5万还是每人5万,判三年,缓刑5年什么意思????
两部门各自为阵。
这是笑话吧?2011年就判了刑,2017年才开除党籍。 内部消化掉,难道都不够立案标准是不是? 啊啦啦 发表于 2017-11-25 17:41
贪污21.22万,没收财产5万,那还有16.22万呢?没收5万是一个人5万还是每人5万,判三年,缓刑5年什么意思? ...
就是罚款五万元,五年内不犯法就没事了!
……
啊啦啦 发表于 2017-11-25 17:41
贪污21.22万,没收财产5万,那还有16.22万呢?没收5万是一个人5万还是每人5万,判三年,缓刑5年什么意思? ...
你的理解有误,贪污的钱是非法所得,应该追缴,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的合法财产。 这也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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