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4281002
发表于 2016-12-16 12:13
大堰坡 发表于 2016-12-16 11:44
说多了没用,上法院
民不与官斗,但现在不得不走法律程序了
1534281002
发表于 2016-12-16 12:15
巡山小妖 发表于 2016-12-16 12:07
楼主也是在帮他人,关键部份都不公示,咱们散了吧,费力不讨好,走了,拜拜
如有言语过激伤到你,抱歉
各,有所爱、
发表于 2017-10-26 11:07
最终结果处理结果如何?
难言之隐
发表于 2017-10-26 20:28
大飞哥在广东 发表于 2016-12-16 10:27
假如你说的是事实,我可以给你出个点子:
1)去诚恳的协商一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诉他你能承受的范 ...
对头 就这样干。村干部基本上都是村霸。
淡定1
发表于 2017-10-26 21:34
在社会上混永远不要小瞧别人,显然车主太高估了自己,在可能会影响他人生意的情况下仍强行将车停在炸油条摊前,并在后来的冲突中先动手打人,根本就没把人家放在眼里。就当花钱买教训。
忆随州
发表于 2017-10-27 09:59
实名举报
展望天空
发表于 2017-10-27 11:55
善战者必有伤,,,力战者未必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