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新华书店 发表于 2014-10-31 17:11

中国的官本位是如何形成的?

本帖最后由 随州新华书店 于 2014-10-31 17:16 编辑

[摘要]国家侵吞社会权力,将社会主体做弱,弱到社会权力完全无力遏制、抗衡、扭转政府的行为,甚至政府的不法、侵权行为。在这两种权力的博弈当中,政治权力完胜,社会权力输得连底裤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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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舌战关于作者:廖保平(西越),知名评论家、作家、诗人,“中国反愤斗士”。出版《中国谁在不高兴》、《打捞中国愤青》、《辛亥百年》等。 在春秋战国那个混战的时代,应付战争是一切诸侯国政治运转的核心,天大地大莫如生死存亡事大。换言之,国君必须有能力将人民像螺丝钉一样严密组织起来,装到战争机器上面,使战争机器高效运转,才能完成称霸或自保的现实紧迫任务。这部战争机器运转主要靠什么?靠农战,靠耕田和打仗,只有强大的农业才能支持不断扩大的战争,只有强大的战争能力才能称霸天下。秦国要负担100万的军队,要实现差不多五个人养一个兵的极限目标,国君必然要控制人民,将他们驱赶到农场和战场上去。这就涉及人民愿不愿意做螺丝钉,听不听从国君指挥的问题,即国君能不能、如何驾驭人民为之服务的问题。毕竟,人性决定了人民好逸恶劳,乐生恶死。但国君要争霸要自保,必须要驱使人民辛苦劳作、冒死作战。国君所喜,恰为人民所恶,国君与人民各坐跷跷板一端:国君上去了,人民就下来;人民上去了,国君就下去。国君与人民形成了一种“民弱国强,民强国弱”(《商君书?弱民》)的对立紧张关系。驭民在商鞅眼里等同于制民:“昔之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先胜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商君书?弱民》)国君想在战场上搞定敌人,先要在国内搞定人民,搞定人民才能搞定敌人。这颇有点“攘外必先安内”的意思——内部都搞不定,哪里有能力搞定外部,不被敌人吞并已算万幸。所以,“民胜其政,国弱;政胜其民,兵强。”(《商君书?说民》)要是“君之治不胜其臣、官之治不胜其民,此谓六虱胜其政也”。(《商君书?靳令》)即国君搞不定官吏,官吏搞不定人民,这叫做六种虱子把政府搞垮了。确实,如果人民强大,国君弱小,国君就很难驾驭人民。譬如说人民很富有,哪怕有“军功爵”诱惑,也不如穷光蛋那样积极参军参战,因为富有,就不愿意靠卖命赚钱;要是人民很强大,他们就不听政令,因为他们有力量抵制国君的威压。故“民大富,则不可以禄使也;大强,则不可以罚威也”。(桑弘羊语,出自《盐铁论》)反之,则非常容易。那么,国君要“制民”,要想使人民听命,必然要弱民,既不让其富有,也不让其强大,使其乖乖就范。所以,对于国君来说,根本一条是,“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商君书?弱民》),治理有方的国家一定要使人民处于弱势,压抑民众的欲求、智能、意愿、权利。这套滥觞于法家的“弱民理论”,一直被后世国君奉为治国的葵花宝典,修炼于心。弱民容易引发民众反抗,弱民是一项很强的技术活,要做到既弱民、又不引起民众的暴力反抗,委实让统治者煞费苦心。而法家商鞅在这方面既有丰富的理论,又有成功的实践。一、以愚民达到弱民知识就是力量,读书使人长知识,等于掌握知识权力,有了权力就不好控制,不能想要他干嘛就干嘛。商鞅深谙此理,认为要想弱民,先需愚民,要想愚民,则“民不贵学问”,让老百姓目不识丁,自然会把官方当作学识权威来依赖,不加(能)思考予以执行。反之,“开而不塞,则短长;长而不攻,则有奸”(《商君书·壹言》),翻译过来是:“治国,如果开导人民的知识,而不加以堵塞,人民的知识就增长。人民的知识增长,而不去攻打敌国,就产生奸邪。”(高享《商君书注译》,中华书局1974年11月版)民众的智、愚直接影响民众对战争的投入,进而影响战争的成败,在一切为了战争,战争为了一切的非常时期,国君必然采取有利于战争、有利于统治的愚民政策。在商鞅看来,“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农”(《商君书·垦令》),人民愚昧无知,“农静诛愚”,不推崇学识,就会一心一意耕田种地。反过来,“属于农,则朴;朴,则畏令。”(《商君书·算地》)人民一心一意耕田种地,无暇顾及学识,就会愚昧起来,就会畏惧法令。人民畏惧法令,国君驭民的目的就达到了:平时安于务农,战时积极充当炮灰。故曰:“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商君书·农战》)如此,商鞅就将愚民政策和重农政策、先军政策整合成有机的一体,既弱了民,又壮大了国家机器。二、以析民达到弱民商鞅在秦国推行分户析居的政策:“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史记·商君列传》),规定一个家庭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儿子,成年后,必须分财别居,自立门户,各自耕种生产,否则要加倍征收其赋税。然后,进行严格的户口登记,将人口一一登记造册,“凡国家治术所掌握的每一个人口的一切状况、家庭关系等等,尽在户口一簿之中。因之,政府只要一簿在手,便可统理庶政。”(张金光《秦制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版)将宗法家族分析为以家庭为单位的一家一户,并进行严格的户籍登记管理,固然是使帝国的赋税、徭役、兵役政策落到实处,增加财政收入。其实也是通过强制解散大家庭,削弱家庭、家族力量达到弱民的目的。这种将人民离析为原子化存在的弱民法,欧洲也曾用过,“欧洲教会最早从公元4世纪开始就反对家族内通婚,这一政策部分是担心近亲结婚极有可能造成后代的基因缺陷,不过还有别的目的。贵族在亲戚之间通婚为的是把财产保持在家族之内,教会则担心这样会使王室的势力越来越大,对教会权力构成威胁。”(吴钩《隐权力》,云南人民出版社 2010年2月版)三、以锢民达到弱民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到处走走看看,可以增长见识,增加信息源,可以货比三家,发现别人的优处,知晓自己的不足。民众自由迁徙,还可以“适彼乐土”,哪个诸侯国好就去哪个诸侯国定居。可是,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自由迁徙、择国而居的话,譬如齐国有文化底蕴,我想去齐国定居,楚国有风情,我想安家于楚,就会有人口的流进与流出,要是因为秦国不“宜居”,造成大量人口流失,势必损害国家的实力,这是秦国国君最不愿意看到的。商鞅针对性地提出,“使民无得擅徙,则诛愚。乱农之民无所于食而必农。”(《商君书·垦令》)译过来是讲,禁止民众自由迁徙,他们就会愚昧无知,那些不安分的到处迁徙,扰乱农事的人就会失去混饭吃的地方,只好老老实实种地。这很好理解,民众不得“擅徙”,将其禁锢在一隅之内,就不能接受外面的信息,其他国家是什么样子,不能眼见为实,没有比较,只能听官家说了算,说是红的就是红的,说是黑的就是黑的,说我们最亚克西,就相信我们最亚克西,于是安于现状,支持现统治,就达到了商鞅所说的目的:“无外交,则国安而不殆”(《商君书·垦令》),民众没有机会与外国人交往,国家就非常安全了。这有点像现在的朝鲜,不让人民“逃北”,“逃北者”被抓到要处以严厉的惩罚,无非是愚民,让人民觉得自己生活在世界上最幸福的国度。四、以辱民达到弱民辱民就是侮辱人民,使人民人格低下卑贱。一个人在人格上低下卑贱,在精神上抬不起头,就不是有力量的人,是精神的弱者。譬如被压制的、打入另籍的商人,列入“四民”之末,他们虽然有钱,却没有社会地位,没有社会好评,仍然被人瞧不起,并没有与其物质相匹配的精神骄傲,仍然是弱民。商鞅辱民的理由是,“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商君书·弱民》)。民众倘若有了他们内心的尊严和荣誉,就会轻视爵位,鄙视官吏。“辱则贵爵,弱则尊官”(同上),民众只有处于卑贱之中,才会看重显赫的官职爵位。必须将民众高傲的头颅摁下去,极尽污辱之能事,就像刘邦拿儒生的帽子当夜壶来撒。侮辱老百姓,让民众毫无尊严可言,从而尊崇权贵,敬畏皇家,官家皇家稍微尊重一下他们,给点小恩小惠,就会感恩戴德,谢主龙恩,无尚荣耀。怎么辱民呢?商鞅认为重要的一条,就是“治民羞辱以刑”,用残酷的刑法来羞辱人民,让他们知道何为真正的羞耻,什么是真正的荣耀。商鞅主张法律平等,主张肉刑,无论贵族还是平民,犯了法动辄“斩人肢体,凿其肌肤”,不是割鼻子,就是脸上刺字,再不就是把人宫(宫刑)了,不但行刑非常恐怖,更重要的是进行身体和人格的羞辱,让人卑贱得抬不起头来。聂作平先生认为,辱民的实质,就是国家通过各种法令和措施,使民众永远生活在卑贱和猥琐的阴影里。在这种卑贱猥琐的生活中,民众就会对官爵和权力产生异乎寻常的渴盼与崇拜。这样,当国家用官职和爵位作为对民众的奖赏,要求民众为了所谓国家利益挺身而出时,民众就会像一条条饿极了的狗看见肉骨头一样。(聂作平《秦国是怎样崛起的?——重读商鞅变法》,载《历史学家茶座》2011年第一辑)这样一来,尊崇官职的官本位社会心理就慢慢培育根植下来。五、以贫民达到弱民“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人穷了,腰杆挺不起来,难以有独立意志,别人稍施恩惠,就容易依附上去。相反,“富则轻赏”(《商君书·弱民》),老百姓富裕就不在意为国家服务的赏赐。所以商鞅说,“力富则淫,淫则有虱。民富而不用”(《商君书·弱民》),意思是,人民致富了就会放纵,放纵就会产生如虱虮一样的弊端,不易役使。商鞅明确地告诉国君,民富对国君来说绝不是一件好事,就像人身上长虱子一样,必须通过限制自由经济,使人民保持贫穷。如何才能实现经济上的弱民呢?总的策略是“国富而贫治,曰重富,重富者强;国贫而富治,曰重贫,重贫者弱”(《商君书·去强》)。国家富裕,而用让人民贫穷的办法来治理,这是富上加富,富上加富的国家就强大;国家贫穷,而用让人民富裕的办法来治理,这是穷上加穷,穷上加穷的国家就弱小。具体的办法,我们在前面章节都有论述:一个是将土地、山泽、盐铁等收归国有,实行国家专卖,做大做强国有经济,这样与民争利,国家得利多,人民得利少,则国强民弱;另一个是打击民间资本,通过掉尾术和耗财术削弱民间财力,民间无经济无实力,就弱势。六、用“奸民”达到弱民。商鞅在弱民的论述中,有一种“奇谈怪论”,即以奸驭良——用奸民来统治良民,搞流氓统治术:“以良民治,必乱至削;以奸民浥,必治至强”(《商君书·说民》);“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商君书·去强》)不是以良民来管理流氓恶棍,而是以流氓恶棍来管理良民,这种看似不可理喻的做法,却是专制集权、控制民众有效的办法。首先,按李禹阶先生的说法,这里的“善民”是指效法三代以来家族伦理,践行儒家仁、礼之说,顾全道义,注重家族、宗族私情,并不愿为自身利益揭发、出卖他人的民众。这些人是不能作为国家依靠的对象,不能倡扬其行的,他们本质上是损害了国家与君主利益的。而所说“奸民”,则是指不顾宗法情谊、社会道德,在执行国家颁布的连坐互罪制度中,为了获取重赏、官爵,而不惜出卖、告发他人甚至亲属,以期获利的不孝不悌不仁不义之人。(李禹阶《<商君书>“以奸民治善民”论探析》,载《重庆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再有一点,就是“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商君书·弱民》)即国君(国家)制定的政策法令是人民所憎恶的,人民就弱;国家制定的政策法令是人民喜好的,人民就强。人民弱了,国家就强;人民强了,国家就弱。为了强国弱民,国君(国家)必然视民如寇仇,制定政策法令不是顺着人民的喜好来,而要逆着人的喜好出,具有强烈的反人民性。这样就很好理解商鞅的良苦用心了。既然“善民”是讲仁义道德的,不符合道义、宗族私情的事情不去做,那么国家颁布的那些反人民、反宗族,却可以让国家强大起来的政策法令,他们自己不会遵行,也不愿意执行到管理对象身上。譬如“善民”讲亲亲相隐,不为利禄所动,揭发举报他人,出卖亲人。用这些“善民”去管理“奸民”,因其有太多于礼于义于道于仁所不忍的东西,国家政策法令难以贯彻,不能弱民,只会弱国。相反,“以奸民治善民”很容易达到国君所求。用不孝不悌不仁不义、只顾一己私利的“奸民”(颇似酷吏),去做越残忍越容易升官发财的事,“奸民”乐意得很,陷害杀人,眼睛都不眨一下,将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何难之有。越是“善民”越不忍遵行残酷的政策法令,越容易被“奸民”发现大做文章,上下其手,以获私利。这就达到了商鞅所说的,“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商君书·说民》)即国家任用善良的人,民众就会相亲相爱;国家任用奸恶的人,民众就会敬畏国家政策法令。“善民”中很大一部分正是浸淫于礼义的贵族,商鞅这一招,等于用流氓恶棍,来铲除贵族势力。那些原先趾高气昂的贵族没落,正好达到商鞅所要的政令畅通和屈民伸君的目的。这真是一举多得的阴招,看似不可理喻,其实“高明”得很。弱民以后,国君(国家)可以任意驾驭人民,轻而易举地将其装拼到战争机器上,或者成为耕种工具,或者上战场当炮灰。何况,国家还给予丰厚的“军功爵”回报。人民贫弱无力而想翻身,只能靠国家“恩赐”,只能与垄断“利源”的国家进行交易(并不平等),努力种地,拼命杀敌,以此换取权势地位财富等重要社会价值资源。到了后来,尤其隋唐确立科举考试以后,在和平年代,奖励农战换成了奖励读书,为了博得一官半爵,只要有一线希望,也要尽百分百的努力去读书考试。这样看,法家之所谓“弱民”其实是为了“用民”,为我所用。弱了才好用,用得顺手,强了就不服从,不好用。在法家眼里,老百姓跟牛马犁耙没有什么区别,无非工具而已。与牛马犁耙这类工具不同的是,对老百姓需要更加复杂的修理、调教、利诱才好用,而一旦修理、调教、得诱好了,其作用则百倍于牛马犁耙。从更深的层次讲,国君(国家)弱民的根本目的是打压民间,挤压社会权力藏身的空间。国家权出一门,包揽政治权力,利出一孔,垄断重要自然资源,又一杆子插到底,干预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控制社会的每一个人,社会中的每一个领域都无法自治,每一个人都无法自主,成为国家(帝国)机器运转的螺丝钉。国家侵吞社会权力,将社会主体做弱,弱到社会权力完全无力遏制、抗衡、扭转政府的行为,甚至政府的不法、侵权行为。在这两种权力的博弈当中,政治权力完胜,社会权力输得连底裤都没有了,因为,私人领域是个人最核心的自由与权利,可是政治权力却能深入到私人生活领域(私人生活处处被监视),形成所谓“代表型公共领域”(哈贝马斯语)。这样,政治权力就完成了对社会权力的“吞食”,官本位想不产生都不可能。

来啊打我啊 发表于 2014-10-31 17:51

社会权力过大会造成各自为政,国家权力过大会造成独裁法西斯,说白了就是左右两极,中正才是正道。实际上“士大夫”还真不是官本位,官本位的危害不是为尊,是奴化,奴才终归还是废物。

来啊打我啊 发表于 2014-10-31 18:09

{:1_529:}反愤斗士?没有激情还搞个毛线,别毁了我的“枪”行不行。

lyt 发表于 2014-11-21 22:03

也可解释为尊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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