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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岁盗窃嫌疑人,被判刑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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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讯员 刘智明、柳鹏辉)人活七十古来稀。自认为年龄大,违法犯罪可以逃脱法律制裁。殊不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年龄大小,只要有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追究。近日,77岁的付某因涉嫌盗窃,被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据曾都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2024年12月11日,居民胡某向110报警,称在东城鹿鹤菜市场买菜时,上衣口袋内一部价值2000余元的手机被盗。值班民警迅速出警,通过技术手段,对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展开追踪,发现嫌疑人作案得手后乘车逃往广水市。12月12日,办案民警赶赴广水市对嫌疑人实施抓捕。不料,该嫌疑人又在广水马坪镇菜市场盗窃他人手机一部。民警经缜密侦察,在广水应山街道将伺机作案的嫌疑人付某抓获归案。

经查,付某交代2024年6月,在随县均川镇卫生院门口,趁人不备盗窃他人手机一部。2023年9月,在曾都区水西门菜场盗窃他人现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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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付某流窜作案。  通讯员供图

曾都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据悉,付某系四川省遂宁市人,长期租住随州城区,因盗窃多次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来源:东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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