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河南信阳男子酒后无牌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载妻儿上路被查,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违法驾驶人叶某某予以2700元罚款的处理。
当日19时31分,家住河南信阳鸡公山的叶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载其妻子和儿子,从广水市武胜关镇桃园村岳母家返回,行至107国道1180公里处时,经武胜关交警中队执勤民警检查,叶某某属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其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广水交警依法对叶某某予以酒后驾车罚款2000元、无证驾车并处罚款500元、无牌罚款200元的处理。
为保证叶某某一家三口的安全,武胜关交警中队将其摩托车存放在中队保管,又将其一家三口安全送到河南信阳鸡公山家中。对此,叶某某表示:“为了安全,广水交警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并重,我服气、我认罚,保证今后再也不违法开车了!”
(来源:长江云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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