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村里死人了,东家找大班子头,大班子头找我亲戚,农村的大家都知道,像白喜事别人找都是互相免费帮忙的,做事的那天下午,大班子一行人上山挖坑,因墓穴边有树碍事,东家找了一把油据,让大班子中的一人李某据树,不知道怎么回事,油据响了之后,拿在手中,把站在旁边的亲戚的脸给据了,在医院花了不少钱,其中大部分是亲戚垫付的,东家和李某为责任划分不愿意出钱,无奈亲戚只好请律师上诉殷店法庭,法庭判东家百分之四十责任,李某百分之三十的责任,亲戚百分之三十责任,自己的脸被别人据了,还要负责任,亲戚很无奈,也很愤怒,伤人的和被伤害的人同等责任,有懂这方面的人,给个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