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二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类(职工组) 围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随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随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随州市总工会
三、协办单位:随州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四、日期地点:2017年8月19日-21日 炎帝宾馆
五、竞赛项目:围棋个人赛
六、参赛对象:各县、市、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各产业行业,大型企事业单位,市直各单位和个人。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3人,领队、教练员可兼运动员;
(二)运动员资格:
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17年3月31日以前已在本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2、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随州市所属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所属单位招考的持外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的工作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自2016年1月起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包括社保卡原件、缴纳社保的书面材料、可查询的网络证明,如无社保则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失业保险证明。市直单位参赛运动员提供公费医疗证。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最新审定的《围棋竞赛规则》;
(二)根据报名参赛人数的多少进行7-9轮积分编排,每轮均进行猜先;
(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参赛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队全部参赛成绩,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上报大会组委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赛区成绩册将统一记载被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名单;
(五)申诉办法:各参赛队如对运动员资格、裁判员判罚有异议,需在比赛结束20分钟内,提供证明材料,填写围棋项目竞赛仲裁申诉表,并缴纳500元申诉金。如胜诉则退还申诉金,败诉不予退还。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录取前八名并颁发证书,其积分带入代表团总分。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
(二)个人名次录取:按得分确定,得分相同算小分、按直胜、 抽签决定名次;
(三)团体名次录取:以三人名次相加计算,分数小者列前。团体前八名授予奖杯,其积分带入代表团总分。
(四)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另定。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必须打印,手写无效),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于赛前30天寄送随州市第二届运动会竞赛委员会和随州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逾期报名(以寄出邮戳为准),概不受理。
联系单位:随州市第二届运动会竞赛委员会
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市政府大楼233室
联系人:桂 东 电 话:3596575
邮 编:441300 电子邮箱:szwtjtyk@163.com
联系单位:随州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市政府大楼218室
联系人:冷均鹏 电 话:15972778278
邮 编:441300
(二)报到
1、技术代表和正、副裁判长于比赛前2天,裁判员、运动员于赛前1天报到;
2、运动员报到时,签订《自愿参赛免责责任书》;
3、运动队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赛运动员须交验:第二代身份证和社保证明原件、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含往返)、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原件,未能完整提供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的运动员不允许参赛;
4、组委会、联席会: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必须参加组委会及联席会。如无故不参加,则取消该运动队参赛资格。
十一、裁判员:
裁判长由随州市第二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类(职工组)围棋竞赛委员会推荐,报市二运会组委会办公室审定。裁判员由该单项竞委会选派。
十二、设仲裁委员会,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三、设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查和监督运动员资格问题。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随州市第二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类(职工)围棋竞赛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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