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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6-1-18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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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网友告知!
我是随州某高中高三在校学生 学校每学期开学统一收取的费用 包含住宿费 学杂费等 本人是在校走读生没有在学校住宿 但依然每学期需要交两百多住宿费用 前几天学校说退住宿费需要带取房产证复印件户口簿还有老师证明 需要通过这些来证明自己是属于学校规定走读生住址范围内的 本人是范围内的 把学校要求的这些交给了学校 今天学校老师告诉我们退不了 说我们班的高三学生都退不了因为我们是特长生有几个月不在学校费用没有交齐所以不退 我们回校后学校要求我们交取735费用 结果开的收据是600 还有135不知道是什么 我就问学校老师那我们高一高二时的住宿费该找谁去退 学校老师回复我不知道这不属于我管我只是管这一次的退款 之前的我不知道 广大吧友们我说这些就想说我们学生都是拿着家长辛苦钱交给学校 学校就算不退钱也应该告知我们学生理由 希望吧友们告诉我应该怎么办 应该怎样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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