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巧玲 通讯员 万宝岑
2015新学期开学伊始,记者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从学前教育到小学、初中到高中、中职、到大学,我市学生资助工作已实现“全覆盖”。这也就意味着,对于家庭困难学生来说,在每一个教育阶段,都有机会接受一定的补助。那么对于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来说,他们能够获得的资助有哪些?对此,市教育局相关人员对不同阶段的助学政策进行了梳理解答。
学前教育资助:部分普惠性幼儿园开始实施
2015年春季,我市启动了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工作,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可以享受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范围的,主要是我市部分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义务教育段资助:困难学子有学习生活补助
目前,我市义务教育段学生的资助政策包括,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贴生活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从2007年秋季开始,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目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学生在校250天计算,每生补助1000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学生在校250天计算,每省补助1250元。生活补助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或监护人手中。
普通高中资助:县市区两成学生获国家助学金
据了解,目前在普通高中阶段已经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其中,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我市实行每生每年1000元和2000元两档标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费开支。据悉,我市该资助项目的资助面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其中县市区普通高中资助生达到在校生总数的20%。
中职教育资助:免学费政策覆盖面扩大
我市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面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中职学校免学费对象是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中所有农村户籍(含县镇)学生,地级以上的城市新远城区的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国家助学金对象是具有中职学校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行的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大学教育资助:“六位一体”资助体系全方位助学
我市大学新生入学前,贫困生可申请500元或1000元的路费补助;另外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费保障学生顺利入学。入学后,国家还有以下六大举措资助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其中,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全市资助热线传递爱心
我市各学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开学一个月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后,按程序予以资助。
同时,我市各县市区都设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保证我市范围内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有资助需求的学生或其监护人可拨打电话咨询:随县3339193;广水市6233510;曾都区3590469。
本文来源: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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