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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组、积分改革方案公示】积弊已久,需彻底改善,恳请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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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版主,亲爱的会员:
你们好!

用户组名称和用户积分存在不合理,是大家一直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多次分合中产生的遗留问题,积弊已久,也到了不得不改的境况。但积分调整会涉及到所有网友,也不容易让大家都满意,故版务组在多次慎重商议后,作出以下改革方案:

一、经过搜集整理,目前用户组和积分规则存在以下问题:

1、用户组“曾国太守”之类,不容易理解,需要看积分才知道用户的资历和可信度,因此需要明确易懂的用户组名称;
2、后台设置的积分规则对发帖、加精等动作进行二次重复计算,导致积分规则冗杂;
3、积分奖励规则有漏洞,例如对用户日志、分享、相册等奖励积分,而这部分属于私人空间,不便管理,一个后果是——在个人空间大量发布无价值的日志或者分享,也会成为高级会员;
4、之前发生过技术错误,导致有很多新网友拥有10万积分,几乎直接成为最高级别会员,这些错误必须修正。

二、将做以下改革:
1、用户组重新命名(方案见后);
2、修正积分规则和策略,除去冗杂和漏洞;
3、按照统一新规则,重新计算所有网友积分,修正之前的错误积分。

三、用户组名称方案
目前用户组如下,共19个级别——
曾国游民 (0分以下)
曾国百姓 (0~300)
曾国伍长 (300~600)
曾国里正 (600~1000)
曾国亭长 (1000~1500)
曾国乡长 (1500~2500)
曾国主簿 (2500~3500)
曾国县丞 (3500~5000)
曾国县令 (5000~7500)
曾国郡丞 (7500~10000)
曾国太守 (10000~13000)
曾国州牧 (13000~18000)
曾国刺史 (18000~22000)
曾国尚书 (22000~27000)
曾国中丞 (27000~50000)
曾国御史大夫 (5000~80000)
曾国右丞相 (80000~150000)
曾国左丞相 (150000~300000)
曾国君王 (300000~999999999)

拟修改成——
(用户组对应的积分,将根据重新计算完的积分重新合理规划)
1、随国游民
2、随国百姓
3、随国秀才
4、随国举人
5、随国贡士
6、随国进士
7、九品主簿
8、八品县丞
9、七品中书
10、六品知县
11、五品知州
12、四品知府
13、三品府尹
14、二品巡抚
15、一品太傅
16、随国元老
17、白银元老
18、黄金元老
19、钻石元老

四、积分策略修改方案
(黑色为现有规则,红色标示为修改的规则)
论坛积分策略修改.gif

五、积分规则修改方案
目前的积分规则:

总积分=发帖数+精华帖数*10+在线时间(小时)+好友数+记录数+日志数+相册数+分享数+金币+贡献

问题是:“发帖数、精华帖、记录数、日志数、相册数、分享数”在积分策略已经有了,现有规则对这些进行了二次计算。

合理的积分规则是:
总积分=金币+贡献+在线时间(小时)+好友数

如上所述,问题积弊已久,此次决心彻底改善,此番改革将涉及所有人的积分变动,在此以公开公平的态度,恳请各位发表意见,让我们的积分规则完善起来,谢谢!随网因为您的关注更美好!

评分

参与人数 4金币 +52 贡献 +36 收起 理由
践行者 + 1 + 1 不是太明白
森林人 + 16 赞一个!
一老人 + 15 + 15 赞一个!
四惠 + 20 + 20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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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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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拥护论坛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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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表示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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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改了之后没特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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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动没意见,只要别把我那点可怜的分分给改没得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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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改革以后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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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改,有可能所有的用户分数都会大幅度变化,水涨船高,大家的马大家骑嘛!望广大网友保持平和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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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可以,支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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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我发现有好几个人的积分就很明显的不合理,主题不超过百,回复不超过千,注册时间不长,在线时间也不多,可是积分确超10万。不晓得是么样得到这高的积分?

点评

象这样的用户有几百人,是系统漏洞所造成,大大打击了好多网友的积极性,所以要改,非常感谢你的理解和支持  发表于 2014-1-7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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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我不喜欢现在的级别

还是喜欢以前的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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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该改一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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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改革就有进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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