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师傅,慢点,请靠边停车。来,请吹一下”。连日来,交警部门在开展酒醉整治行动时,查获了一名酒驾司机,当民警对其身份信息核查时发现,他的问题可不简单。
当日下午15时30分,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G346国道新街路口设点执勤,对一辆号牌为鄂AS66xx的汽车司机例行检查时,民警凡勇发现司机显得十分慌张,遂对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23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对司机身份核查时发现,这名驾驶员姓宋,已经不是第一次酒后驾驶机动车了。经查,宋某于2016年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汉市洪山交警大队查处,2016年3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汉市洪山交警大队查处,2018年6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查处,2019年7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高速交警四支队查处。此次是宋某第五次酒驾,被交警查处。
虽有多次酒驾被查的经历,但仍然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行驶。酒后驾驶的危害性众所周知,都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目前,宋某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给予罚款2500元,并送至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交警表示,自觉遵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只放在嘴边说,而抱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否则以身试法换来的定是法律的严惩。希望广大司机能够从自身做起,拒绝酒驾,做文明的驾驶员,为道路交通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来源:湖北随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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