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保安咨询老吴:老板如果辞退他,他能否向其索赔补偿金?
老吴根据初步情况予以答复如下:
此类情形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据老吴目测了解,这个保安从年龄来看好像已经超过60岁以上。如果已经在原单位退休之后,其当保安的职位与新单位之间应该属于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一定的区别,劳务关系在解除之时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一来,如果是因为年龄大了不胜任工作,新单位是可以辞退而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其中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第八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因此,虽然保安说双方签订有合同,老吴不看想必也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关系。应根据双方约定作出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