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光山县委宣传部通报: 关于新京报等媒体报道光山县南向店乡张志良反映新四军借其爷爷钱款问题的情况说明 11月5日,《新京报》刊登了我县《河南村民要求政府兑现新四军68年前3万元借条》的报道,光山县委、县政府立即安排调查。 经查,2012年7月26日,张志良反映:1946年,新四军第五师野战军政治部路过南向店乡,向其祖父借款3万元,多年来要求偿还,未解决,请求帮助。8月22日,县作出处理意见:1、公安部门调查张志良与张炎山祖孙关系真实性;2、公安、民政部门核实借据的真实性;3、银行部门核实借据中所提现金为何币种。随后,调查组多次与张志良本人协调解决,要求提供其与张炎山关系证明,因其在外务工,始终未能提供有效证明,且借款原件一直没有鉴定。并经调查,当时市场流通货币种类繁多,而借据票面上未明确货币种类,故一直未能对3万元是何币种作出确切认定。 11月5日,光山县委、县政府再次作出要求:1、对借据中“张炎山”与张志良在诉讼请求中所述其爷爷“张炎善”是否为同一人进行核实;2、对张志良与张炎山的祖孙关系进行确认;3、要求张志良携带借据原件与县有关人员一起到有关权威部门对借据真伪及币种进行鉴定,待鉴定结果及身份确定无误后,将按有关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