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论事:
1,被拆房跟交没交土地出让金没有关系,也许盖房子的时候还没有交出让金这个政策。既然房子盖起来了况且存在了这么多年合法性不用质疑,要是现在反咬一口说没有交出让金那就直接说是违章建筑算了,还谈什么赔偿。直接拆掉就行了!
2,房子是自己的,拆与不拆卖与不卖自己来处置!政府说拆就能拆的吗?说给多少就给多少的吗?赔偿必须在合理范围之内。价格不合理有权不拆迁!
3,现浇与不现浇是开发商的事,跟被拆房主没关系。你开发商要是有能力盖板盖十几二十层那是开发商的本事。你就是用黄金盖起来的它毕竟是房子,房子就是用来住的,你拆我的住所,赔我的住所。理所当然
4,商品房毕竟是商品,是商品就有价格。你赔的价格我买不到,我有权不让你政府拆迁!
5,至于开发商交没交出让金跟买家更没有关系了,我拿钱买房,你就要提供合法的手续,你手续不全,我可以换一家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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