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沉默夜色 于 2015-3-19 17:33 编辑
卫星电视干扰投诉须知 (一)法律、法规和规范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3、《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
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6、《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8、《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意见》(广发外字〔2002〕254号)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和广告监督管理的通知》(工商市字〔2005〕6号)
10、《关于严禁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的紧急通知》(广发〔2007〕99号)
11、《广电总局关于集中开展收缴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广发〔2008〕38号)
(二)随州市受理卫星电视干扰投诉举报电话
0722—3287507(随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社管科)。
(三)查处程序
由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受理投诉后进行查处。需要无线电管理部门进行技术支持、配合的,由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牵头,市无线电管理、公安等部门配合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查处。
(四)卫星电视接收信号受无线电干扰常见问题知识库
请点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链接阅读。
(五)其它链接
《卫星电视干扰是违法行为 受干扰用户可拨3225608投诉》(《随州日报》2012年8月17日第11版)。
上面是随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网上找的 广电社管科现在在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 估计电话也已经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