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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8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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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是一个奇葩的国度,原北师大教授劳凯声就对中国的法律表示不理解,十岁以下的人都读完小学四年级了,却是法律上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4岁以下的人无论行为对社会构成多大的危害,不构成犯罪,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只是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他的行为同样不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样的法律规定,就是神仙也没有办法制止校园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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