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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豫南楚民

城管洒水(结冰)、摔伤路人,该不该解决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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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豫南楚民 于 2015-3-7 08:27 编辑
yao寶寶° 发表于 2015-3-5 10:02
路面洒水还不对了?那街上的洒水车可以取缔了!

我骑摩托车(骑车技术较好)上街赶集

‘先天造成’与‘人为导致’两个概念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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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杰克丶斯派洛 发表于 2015-3-5 08:06
我个人认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当然大家可以一起来探讨下)。以前学过一道题:A送B一双旱冰鞋,结果B滑旱 ...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这属于建筑物 人工构造物 管理瑕疵造成的侵权,被害人有权请求建筑物 构造物的管理者和所有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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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5 11: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问题,可以由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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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5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ppy_happy 于 2015-3-5 15:07 编辑
豫南楚民 发表于 2015-3-5 10:57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这属于建筑物 人工构造物 管理瑕疵造成的侵权,被害人 ...

是的,你有权要求赔偿,但是,是不是侵权,应该承担多少比例的赔偿责任,并不是你说了算,在法院没有判决的情况下,管理者和所有者也可以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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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5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也是想过年前把街道搞干净点,出发点是好的。
不洒水有人叫唤街上脏,洒水人摔倒了又扯皮。
我想说的是楼主自认车技那么牛B,怎么还玩哒哒了?有没有牌证?无牌无证的车子首先是不能上路的,不上路就不会发生摔倒致伤的事故。你跟政府打官司,政府首先说你无证驾驶。后果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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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5 16: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摩托车轮子太差劲了,还可以找销售摩托车的赔偿一遍

来自随州网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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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豫南楚民 于 2015-3-5 16:57 编辑
大尾巴狼 发表于 2015-3-5 16:14
政府的也是想过年前把街道搞干净点,出发点是好的。
不洒水有人叫唤街上脏,洒水人摔倒了又扯皮。
我想说 ...

人摔成重伤还要查车,你知道人家没有牌照?中国人都有点同情心,你是交管的?人家只是向网友朋友咨询一下,能赔则赔不能赔算了,简直叫人有点心凉!对不起言语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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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八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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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豫南楚民 于 2015-3-5 17:43 编辑

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公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公共场所受伤不再自认倒霉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表示,这个规定将使群众在公共场所受伤不再自认倒霉,体现了让无辜的受害人能够得到司法救济的现代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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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5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豫南楚民 发表于 2015-3-5 08:59
——朋友说的颇有道理,但本人认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刀与旱冰鞋致人受伤、是先天固有(危险)因素,大晴 ...

工地和餐厅类似,都死属于私人经营的公共空间,所以“私人”要负责,马路不属于私营(个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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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5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豫南楚民 发表于 2015-3-5 10:57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这属于建筑物 人工构造物 管理瑕疵造成的侵权,被害人 ...或许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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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6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豫南楚民 于 2015-3-6 08:06 编辑
杰克丶斯派洛 发表于 2015-3-5 20:04
工地和餐厅类似,都死属于私人经营的公共空间,所以“私人”要负责,马路不属于私营(个人认为)

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公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公共场所受伤不再自认倒霉
公共场所市场,商场、超市,邮局,公园,酒店、、、、、、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表示,这个规定将使群众在公共场所受伤不再自认倒霉,体现了让无辜的受害人能够得到司法救济的现代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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