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随州市水务集团城市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稽查站开展了依法巡检、巡查,规范化管理消防栓用水的专项工作。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节约宝贵的水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的义务。未经允许使用消防水属于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违法行为。
针对个别单位、个人盗用消防用水的行为,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采取日常巡检巡查,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巡检的措施,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依法巡检巡查盗用消防用水的违法行为,促进了消防栓用水的规范化管理,节约了宝贵的水资源,保障了城市供水主管网的水压稳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正常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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