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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刘廷茂
小区内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广大业主的,是广大业主的固定资产,其收益为公共收益、属于广大业主的利益,其中包括、公共用房,物业用房,游泳池,小区店面周边的车位,广告入驻费,互联网覆盖费,快递入驻费,装修公司入驻广告牌位,大型公益广告创收费,电梯广告费,等一切公共资源收入都属于小区业主的,任何人和单位都不得巧立名目吞蚀和侵占,如有侵吞业主公共收益行为的单位个人,都视为侵权或贪污,有些地方物业和业委未经过业主大会公开表决通过,窜通一气,私下把业主公共收益瓜分是不可取的,是侵权,业主可依法向所在政府,纪委,检察院联名举报立案审查,或起诉到人民法院追回被物业吞蚀的公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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