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悉,曾都区通报了5起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件。
曾都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加明和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炳林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分别受诫勉谈话处理和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曾都区地税局5名干部因违纪被区纪委立案审查。周加明作为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炳林作为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力。曾都区纪委分别给予周加明诫勉谈话处理、吴炳林党内警告处分。
洛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骆安国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洛阳镇5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骆安国作为洛阳镇纪委书记,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导致本地区干部出现严重腐败问题。曾都区纪委给予骆安国党内警告处分。
曾都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袁振国和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碧贵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诫勉谈话处理。2010年至2014年,曾都区先后出现多个建设项目违规建设问题。袁振国和张碧贵分别作为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曾都区纪委分别给予袁振国和张碧贵诫勉谈话处理。
曾都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先洪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诫勉谈话处理。2014年,曾都区林业系统两名党员干部因公车私用分别受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曾都区林业局一名二级单位负责人又因公车私用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先洪作为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导致本单位连续出现多起公车私用现象。曾都区纪委给予刘先洪诫勉谈话处理。
曾都区文峰完全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杨世云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党内警告处分。2008年,文峰完全中学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并坐收坐支售房收入。杨世云作为时任党支部书记、校长,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曾都区纪委给予杨世云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楚天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