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继承与创新的思考
关于书法传统与创新,中央《意见》终于有了肯切的论述。就古而言,人们都以王羲之书法为版本,为至上,为传统,为正宗,然而,相继也有米芾、颜真卿、董其昌、苏轼、欧阳询、张旭等许多书法大家并具有个性特色的书体出现以被世人所追捧,所运用,在古代也可畏书法创新典范。书法史上既有"统绪"承传,也有"散僧入圣";既有帖学帖派,也有碑学碑派;既有庙堂书法,也有山野民间流派,甚至有"以头濡墨"、"束茅代笔"的另类书家。而然,他们无论那种风格都早也被社会所包容,所运用,且形成多元共存、兼容并包且被世人公认的优良传统。
就今而言,创新而不离继承,继承更为了创新。只有继承和创新的高度结合,才正是书法传统的精髓所在。纵观中央《意见》精神得知,在继承传统的同时,个性书法是值得提倡的,而不是拒绝的。只要不脱骨,不刻意别样,其带有传统个性的书法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
刘随君 20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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