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时左右,一辆红色女装摩托车向卡哨驶来,执勤人员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驾驶员谢某只能提供“A2”类驾驶证,并没有准驾两轮摩托车的“E”类驾驶证,属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同时,行驶证、强制保险等均不能出示。此外,民警发现谢某驾驶的女装摩托车后方号牌明显是前牌后挂,存在不按规定悬挂车辆号牌嫌疑。
原来,摩托车是谢某以600元向同村村民购买所得,他心想车辆不贵,用作代步甚好,而车辆号牌则是在公路上偶然捡到,并非原车号牌。为了能在加油站加油,谢某便将捡到的号牌悬挂上车辆来蒙骗加油站工作人员。谢某的违法行为最终还是难逃交警的法眼。
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对谢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机动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6000元并处行政拘留处罚。此外,谢某被记12分的“A2”驾驶证还将面临降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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