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 (通讯员汪银方) 近日,随县人民检察院对实施故意杀人行为的涉案精神病人王某某向随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这是新刑诉法实施后,该院办理的第一起对精神病人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 2013年9月8日下午,王某某见其公婆王某正在其村中堰塘洗衣服,二人发生口角,王某某用竹竿将公婆推倒在堰塘里,并击打其头部,致其溺水而亡。王某经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符合CCMD-3精神分裂症的诊断,作案时是在幻觉妄想支配下激情杀人,应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目前无服刑能力。 该院受理此案后,经审查认定王某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因此对其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