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流沙 发表于 2021-8-18 10:30

关于依法拆除违法户外广告设施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住建部《城市容貌标准》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决定对城区范围内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或经许可但设置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城市市容等违法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拆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除范围随州市中心城区曾都区管辖区范围。
二、拆除类型(一)法律法规禁止设置广告的区域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1、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的;2、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3、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4、妨碍道路防护绿地、公共绿地设置的;5、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的;
(二)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1、“一店多招”或在非商业区域设置的;2、设置的户外广告不美观、功能不全、不安全牢固存在安全隐患的;3、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的;4、在步行街、广场、商场、大型文体设施、车站等人员聚集密度高的公共场所设置的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的;5、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广告材料的;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
三、拆除方法和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属本公告公布拆除范围和拆除类型内所有户外广告设施,所有权人应当在3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四、举报热线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举报热线:0722-3233330)。
随州市曾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8月11日
(来源: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东方巨龙 发表于 2021-8-18 20:42

规范管理好

曾都瓜园 发表于 2021-8-18 22:17

都是股份制举报谁!上班加三产业链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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