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流沙 发表于 2021-7-7 17:57

事发广水!老汉驾车撞人逃逸,乘客“微信付款”锁定肇事嫌疑人

7月6日从湖北省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一位六旬老汉驾驶无号牌三轮麻木车撞人后逃逸,广水公安交警通过乘客“微信付款”信息,12小时便锁定肇事逃逸嫌疑人刘某某。

7月1日5时许,在应山办事处花园路金鑫名城门前路段处,发生一起机动车撞伤行人,肇事车辆逃逸的交通事故。广水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接报后迅速赶到事发地,经勘查,现场仅遗留伤者的一滩血迹和肇事车前挡风玻璃碎片。



据民警介绍,由于事发清晨5时许,路上行人稀少,在走访无果的情况下,民警从附近一监控视频中发现,肇事车为一辆无号牌红色三轮麻木车。而此类型车辆在应山城区不下100余辆,要想通过以车找人破获此案,困难可想而知。

针对复杂的案情,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班,充分发挥“电警”的作用开展侦破工作。民警先后调取现场附近3处监控视频发现,事故发生后,一名妇女带着一名儿童从三轮麻木车内出来时有付款的镜头。

捕捉到这一重要线索,民警把侦破的目光聚焦到乘车妇女的身上。民警通过沿途监控视频发现,妇女下车付款后,从事发地行走到应山东门岗亭,拦了一辆的士车由西向东朝十里办事处方向驶去。此时,民警认为,要想找到乘车的妇女,首先必须找到的士车司机。根据的士车车牌号,民警进入机动车信息平台找到了的士车司机。

“在东门岗亭处,我把妇女送到十里办事处马都司某单位门口下车,“微信付款”后,那名上穿黑色衣服,约40岁的妇女带着六、七岁的儿童便进入某单位,其它的事就不清楚了。”的士司机告诉民警。

掌握情况后,民警来到马都司某单位,在该单位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找到了这名妇女程某某。据妇女反映:当日清晨5时许,我在应山南门四贤路文华高中路口旁边,搭乘无号牌红色三轮麻木车,准备到十里办事处马都司某单位办事,当行至出事地点时,听到“嘣”的一声,瞬间三轮麻木车前挡风玻漓破碎。之后,我下车通过微信扫码付的款,步行到东门岗亭处搭乘一辆的士车才到十里马都司某单位。

当日18时许,通过妇女程某某提供的“微信扫码”信息,民警终于找到肇事嫌疑司机、63岁的刘某某住处,可刘某某正在应山办事处三环路一修车点修车。接到传唤,刘某某来到交警队如实供述了自己驾车肇事逃跑经过。

7月1日清晨4时40分许,刘某某驾驶无号牌红色三轮麻木车(金属棚架)从城郊办事处家里出发,经应山南门四贤路段处时,载妇女和一儿童到十里马都司某单位,行至金鑫名城路段处时将一老年行人撞倒。当时,看到伤者伤视不轻,考虑到自己经济条件不好,害怕赔钱,于是驾车逃离现场。后经“十长公路”到广水办事处一修理店将破损的前挡风玻璃更换,返回到应山刘某某还不放心,害怕交警查到自己的车漏出破绽,又到三环路一修车点对车辆全面进行清理,以为这样就万事大吉,没想到广水交警这么快就找上门来。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长江云APP)

热心的臭小子 发表于 2021-7-7 19:45

肇事逃逸全责,赔偿受害人,一分钱也不会少,另外我觉得还得支付民警办案所花费的时间及经济成本。这样,以后才不会出现肇事逃逸的情况。你还不起不是你推卸责任的理由

无敌小壮壮 发表于 2021-7-10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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