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小土豆 发表于 2021-6-15 11:06

高速大队查处一起随意改变车身颜色的违法行为

6月10日,高速大队警员在随州南收费站执勤时查获一辆随意改变车身颜色的宝马牌小型轿车。上午9:45当事人黄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鄂SSOU**宝马牌小型轿车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在麻安高速随州南收费站850米处被民警查获。

#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人:私自改变车身颜色,尤其是鲜艳、亮丽的颜色,很容易吸引司机的注意力,更具危险性。而如果有车肇事逃逸,在擅自改变车身颜色后,将会阻碍交警部门破案。同时私自改装的车辆是不予年检的。



(来源:平安随县)


无敌小壮壮 发表于 2021-6-15 20:31

{:1_536:}

热心的臭小子 发表于 2021-6-16 10:47

好家伙,又不是不让改,早点登记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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