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流沙 发表于 2021-1-6 16:25

男子无证驾驶致人死亡,被广水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广水市检察院依法对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告人杨某某提起公诉。

案情简介:2020年10月22日6时许,杨某某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二轮摩托车将前方行人丁某某撞倒,造成丁某某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评定,杨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杨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2020年11月6日,杨某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广水市检察院审查认为,杨某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他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杨某某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杨某某赔偿了被害方损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年关将至,检察官温馨提醒:安全驾驶,人人有责,多一分小心就多一分安全;事故无情,切莫心存侥幸,定要持证驾驶!

(来源:广水市人民检察院)

无敌小壮壮 发表于 2021-1-6 22:44


李明月 发表于 2021-1-7 09:25

年关将至,安全驾驶,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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