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冤无处申 发表于 2019-6-28 15:18

谁来主持公道???还我们的血汗钱……

我于2017在随州市广水镇西河商业街买了一间门面房,在今年四月份发现我的钱被开发商聘请的销售经理挪用了,据调查挪了一百多万元,其中我的就有二十多万元,事情发生到现在开发商没有给我们解决问题,现在我们是钱也没有,房子也没有!到各个部门去也无人受理,我们老百姓存点钱买个房容易吗?这点钱都是我们全家省吃俭用才存的一点,好不容易能付个首付又搞成这样,买房子的人有错吗???以后谁还敢买房???

大尾巴狼 发表于 2019-6-29 18:22

看合同。如果是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或者是开发商出具的发票(收据),属于你和开发商之间的合同纠纷,你只需要找开发商,至于钱是怎么没的,那是开发商内部的事,与你无关。

追风的人 发表于 2019-6-28 18:53

有合同,就走法律程序!

曾都瓜园 发表于 2019-6-28 22:01

下雨路滑人心复杂

努力只是为自己@ 发表于 2019-6-28 22:55

不能告开发商吗?

无敌小壮壮 发表于 2019-6-29 09:52

诈骗

冤过窦娥 发表于 2019-6-29 10:37

法律武器

有冤无处申 发表于 2019-6-29 12:21

努力只是为自己@ 发表于 2019-6-28 22:55
不能告开发商吗?

别人设计好的连环套!知道的人就把钱交给了白公司,不知道的人就交给了黑公司。

流水湾湾 发表于 2019-6-30 10:27

这个应该有购房合同的

实在是?仁心仁 发表于 2019-7-1 07:11

有证有据官司也难打?

wx_亮仔_bPHvQ 发表于 2019-7-1 08:40

广水镇?

有冤无处申 发表于 2019-7-1 13:14

wx_亮仔_bPHvQ 发表于 2019-7-1 08:40
广水镇?

是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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