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主持公道???还我们的血汗钱……
我于2017在随州市广水镇西河商业街买了一间门面房,在今年四月份发现我的钱被开发商聘请的销售经理挪用了,据调查挪了一百多万元,其中我的就有二十多万元,事情发生到现在开发商没有给我们解决问题,现在我们是钱也没有,房子也没有!到各个部门去也无人受理,我们老百姓存点钱买个房容易吗?这点钱都是我们全家省吃俭用才存的一点,好不容易能付个首付又搞成这样,买房子的人有错吗???以后谁还敢买房???看合同。如果是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或者是开发商出具的发票(收据),属于你和开发商之间的合同纠纷,你只需要找开发商,至于钱是怎么没的,那是开发商内部的事,与你无关。
有合同,就走法律程序! 下雨路滑人心复杂
不能告开发商吗?
诈骗
法律武器 努力只是为自己@ 发表于 2019-6-28 22:55
不能告开发商吗?
别人设计好的连环套!知道的人就把钱交给了白公司,不知道的人就交给了黑公司。
这个应该有购房合同的
有证有据官司也难打? 广水镇? wx_亮仔_bPHvQ 发表于 2019-7-1 08:40
广水镇?
是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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