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回复
本帖最后由 清心可以 于 2017-7-24 15:11 编辑
洋葱的心 发表于 2017-7-23 15:30
对不起,不小心点到赞上去了,这个赞咋取消啊?赞
没事,这个点赞不是为这事,而是为这及时报料点赞,顶了帖,让更多人看到,引以为戒
洋葱的心 发表于 2017-7-23 15:30
对不起,不小心点到赞上去了,这个赞咋取消啊?赞
哪都有你
昨日如花 发表于 2017-7-24 12:53
小孩丢了,大人那种悲痛欲绝不可想像,再去惩戒大人,于情于理怎么忍心?
法律的制定不是为了去惩罚谁,而是告诫人们不能这样做,会让人提前就预防事情的发生。假如知道这事有法律来约束,就会提前给放假在家的孩子安排一个监护人看管,或者送培训班,或者送有能力看护小孩的亲戚家,而不是放养。
悲痛啊
酷暑难耐,铤而走险
战无不胜599 发表于 2017-7-23 14:57
面部最好打上马赛克,也是对逝者的一种尊重吧
对不起,不小心点到了
养孩子不简单,这样就没了心痛啊:'(:'(
AAAA真真baby 发表于 2017-7-28 08:47
养孩子不简单,这样就没了心痛啊
何止是心痛?是一辈子抹不去的伤痛
无二心 发表于 2017-7-24 20:06
哪都有你
咋了,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