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三起违反中央规定通报
发布时间:2017-07-01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阅读次数:601、2016年6月26日、7月8日,随州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赵建林,两次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2年7月至2016年12月,随县财政局预算科科长万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加油卡,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同时,存在其它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2016年1月,随州市曾都区西城办事处双龙寺社区党委委员、会计苏忠,违规发放巡防 图片 {:1_553:}{:1_553:}{:1_553:}{:1_553:}{:1_553:} {:1_550:}{:1_550:}{:1_550:}{:1_550:} 开除党籍,意思是踢回人民队伍: {:1_553:}
都是些小虾米,雷声大雨点小
冰山一角? {:1_542:}{:1_542:}{:1_542:}
小家伙 什么叫发放巡防? 小意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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