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野草”获刑农民:到处都有的草 挖一棵咋还犯法?
这个“路边野花不能采”的案子,经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人民法院宣判后,日前引发大量关注,网友惊呼“以后有不认识的草,我误挖了怎么办?”这位老农从野外挖走的,是一种名为“蕙兰”的兰科草本植物,市价不菲。 河南是骚奇巴掏个鸟窝还要关几年 随城一帅黄二狗 发表于 2017-4-21 22:37
我记得有一次在随州看兰展,有一株说是一百多万,我真搞不懂它为什么那么值钱?
它既没有药用价值,也没有 ...
都是炒作起来的价格 事实的真相是什么呢?从掏鸟窝事件看,事情绝非说的这么简单。 两则消息:1、农民干完农活回家时顺手采3株野草(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获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2、国资委副主任徐福顺、中石油董事长王宜林、中海油董事长杨华因“多次公款吃喝,违规购买度假村,花费公款9.497亿元”仅被通报,正常工作。欺人太甚!
法就是专冶P民的 以后田里打草药,要请专家看看有没有国家保护动植物,千万别打药打死了 金边兰草花 在天朝P民活着不易啊! 守望稻田 发表于 2017-4-22 22:15
两则消息:1、农民干完农活回家时顺手采3株野草(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获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2、国资 ...
正解!{:1_536:} 想恋的乖 发表于 2017-4-23 07:54
金边兰草花
还是你眼尖 是该说这老农民走运呢还是该说他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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