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奖励城镇独生子女父母
①奖励对象为江西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
②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③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享受奖励,每人每月100元,每年发放一次,直至亡故;
④2016年1月1日后生育1个子女的夫妻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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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随的什么时候有呢? 东城狂刀 发表于 2017-2-6 13:04
大随的什么时候有呢?
这个问题年前有网友发帖咨询过。我以为是在随州市正在执行中的奖励政策,并要他去计生委查询。可是却有人说我是在误导别人。现在看来那位网友并非空穴来风,只不过是现在江西省带头推出了。湖北省几时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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