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静百荷
发表于 2017-1-24 18:44
总之打人是不对(~_~;)的!
西北高原
发表于 2017-1-24 19:09
不明真相不乱发言。
李四郎
发表于 2017-1-24 19:51
除了叹息,我无能为力,以前有困难找警察,现在只能呵呵
脸怪大
发表于 2017-1-24 20:01
照片的人:吴冰剑。
你曾经打的欠条怎么不说呢?
双方当时起冲突的事情你咋不说呢,你没打人吗?
请不要发布片面信息,利用大众的同情,来达到你不可告人的目的
脸怪大
发表于 2017-1-24 20:05
照片血淋淋的照片确实很有说服力,大家都会看着你着悲哀的受害者,同情你。
但是你当初借钱的事情你怎么不说呢,你怎么不看看你曾经写下的欠条呢?你咋不把前因后果说出来呢?你咋不把当时双方的冲突说出来呢。
请你不要发布片面信息
利用大众的同情,来达到你不可告人的目的
wx_杜鹃_sWrWH
发表于 2017-1-24 20:10
大家看看这个欠条是哪一年的,因为我们看他们说的可怜才答应欠账。今么多年,年年推,昨天晚上我们顶着寒风去要帐,人家一家坐在火炉边招呼也不打,而且冷言冷语,连一个让座的都没有,我们刚说两句,那个人就去拿刀砍人。我们自卫中才误伤的,亲们:我们日子也不好过,我们六七十年代的人都是白手起家,贷款做生意呀!
wx_杜鹃_sWrWH
发表于 2017-1-24 20:14
理想轨迹 发表于 2017-1-24 09:28
要他去跟阎王过年!
请擦亮你的双眼
wx_娇_ByI9W
发表于 2017-1-24 20:21
在网上发布这种照片的意义是什么呢,血淋淋的博同情,让不明真相的人来抨击,用心良苦。
wx_杜鹃_sWrWH
发表于 2017-1-24 20:31
wx_活着_ba00d 发表于 2017-1-24 16:26
就是因为什么证件也没有,才压了2万没给。
请擦亮你的双眼
wx_杜鹃_sWrWH
发表于 2017-1-24 20:38
湖北编钟 发表于 2017-1-24 10:11
如果真的是楼主说的这样,那小林派出所也太操蛋了。
看真相
wx_杜鹃_sWrWH
发表于 2017-1-24 20:39
美家美户装饰 发表于 2017-1-24 07:34
严惩肇 者,还社会公道!
用事实说话
佳满伟业
发表于 2017-1-24 20:51
这是什么?收条还是欠条?还今收到?什么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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