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雨 发表于 2017-1-2 20:46

贝贝虎阿福 发表于 2017-1-2 18:07
多花点心事找你妹妹吧,对于别人或许只是个错误,对于自己来说,走丢的确是实实在在的亲人,别拿别人的错误 ...

谢谢你的安慰,李家那一家子我无暇以顾,只求线索,找到我的亲人,随他们去胡言乱语。

夜雨幽灵 发表于 2017-1-2 20:49

琼!! 发表于 2017-1-2 08:22
那难道她妹妹是傻逼女人,在家吃了就玩,把钱骗跑了怎么不说,他们还想再来诈骗

你所说的,我们都会留意下来作为调查取证的线索,尽管大量的发布,我照单全收

夜雨幽灵 发表于 2017-1-2 20:51

琼!! 发表于 2017-1-2 10:19
只要她回来,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又不是只有她父母伤心,弄的她婆家这边是有苦难熬,

我很负责的告诉你,你家里人多半是杀人灭口后毁尸灭迹

夜雨幽灵 发表于 2017-1-2 20:53

琼!! 发表于 2017-1-2 13:12
你给你自己留点口德,不知道就不要乱说,你觉得她的一面之词就真吗?.

事实如何,自然会有人来调查核实,你家那点破关系能保你们多久都难说,过不久必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李熊 发表于 2017-1-2 20:56

实话实说而已

李熊 发表于 2017-1-2 20:58

说多了影响心情

夜雨幽灵 发表于 2017-1-2 20:59

李熊 发表于 2017-1-2 19:33
当初结婚的时候,被你父母逼迫,被你逼迫,现在人跑了,你怪男方这边,如果收说都有责任,你们是最大的责 ...

从种种迹相可以证明你们李家有重大嫌疑,这起失踪案可以升级为命案处理,派出所是有权压住案子不报,但天网恢恢,自然会有人来授理这桩命案

夜雨幽灵 发表于 2017-1-2 21:01

琼!! 发表于 2017-1-2 20:45
提问



有点意思,你也知道用法律?正好,我陪你玩玩,我发表了很多,你可以告我试试看

聽雨 发表于 2017-1-2 21:02

看到李亮这一大家子这么激动的评论,为了掩盖事实,良知哪里去了,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还好,别人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夜雨幽灵 发表于 2017-1-2 21:03

李熊 发表于 2017-1-2 20:56
实话实说而已

会有人来把事实真相公告天下的

夜雨幽灵 发表于 2017-1-2 21:05

琼!! 发表于 2017-1-2 20:46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

明天你去你们派出所立案,就说我冤枉你们李家,让他们来抓我,我等着他们

夜雨幽灵 发表于 2017-1-2 21:08

Dummer.゛浅时 发表于 2017-1-2 19:36
要跑也是你妹妹自己跑的,不讲道理的也是你的父母,不要把事都忘别人身上推,睁着眼睛说瞎话,

你们可以找关系毁灭证据,我们也可以通过合法手段以及侦察技术让真相公告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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