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南楚民 发表于 2016-12-11 10:31

‘疑罪从无’少冤案



惊闻河北杀人案,重见天日得平反;
可惜正义来太迟,‘凶手’屈死二十年;
糊涂法官太草率,无视人命轻易判;
疑点重重无证据,前后茅盾多破绽;
六月降雪杜娥冤,草菅人命遭天谴!



豫南楚民 发表于 2016-12-11 10:33

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守望稻田 发表于 2016-12-11 13:11

有罪推定与无罪推定,反映这制度是为维护统治者还是保护民众生命财产而服务。恶猜公权,善待私权,是走向民富国强的途经。

豫南楚民 发表于 2016-12-11 15:52

守望稻田 发表于 2016-12-11 13:11
有罪推定与无罪推定,反映这制度是为维护统治者还是保护民众生命财产而服务。恶猜公权,善待私权,是走向民 ...


警示当今大法官,人命关天须慎严!

只抽红梅 发表于 2016-12-11 16:53

利字当头,你说了不算!

♂沉思♀ 发表于 2016-12-12 07:24

{:1_543:}

东城狂刀 发表于 2016-12-12 10:39

当年此案的相关人员必须要追责问罪,从重处罚,一条人命就这样被冤死了,真是法理不能容!

开心就好@ 发表于 2016-12-12 11:41

唉,无语啊

happy_happy 发表于 2016-12-12 13:44

任何事都是相对的。在中国,真的实行无罪推定,冤案可能少了,但是,一些犯罪也会得不到惩罚,比如黑社会势力,死扛就难于取证,证据灭失,冤案难伸!!

守望稻田 发表于 2016-12-12 14:12

聂案远非是葫芦僧乱判葫芦案那么简单。重要档案前五天原始庭审记录及工厂出勤记录被人为抽走。是否因为器官而必须死?可能就到此为止了。

zhong 发表于 2016-12-12 20:22

那法官死了没有,要为他做错的事负责。还有办案的民警!!全拉出去枪毙十分钟!!

稣妲己 发表于 2016-12-12 20:45

吓人{:1_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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