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梦 发表于 2016-11-16 16:59

曾都区检察院办理随州首例组织考试作弊入刑案件

曾都区检察院办理随州首例“组织考试作弊”入刑案件


消息来源:曾都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曾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涉嫌组织考试作弊案1件2人。该案系刑法修正案(九)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侵犯国家对考试的组织管理秩序”纳入组织考试作弊罪后,该院办理的全市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

犯罪嫌疑人陈德强,男,52岁,务工;被告人童建峰,男,25岁,无职业。

经查,今年8月,陈、童二人驾驶载有信号发射器等作弊设备的车辆停在随州市车管所涢水驾考中心外,将发射器、微型耳机等作弊设备放至考生刘某身上,欲帮其通过驾驶人考试。因考场设有信号屏蔽器,刘某未能利用该作弊设备通过考试。驾考中心工作人员巡查考场时,发现陈、童二人驾驶的车辆不断有学员上下,有作弊嫌疑,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对讲机、信号发射器、信号接收器、微型耳机等作弊设备。另查明,陈德强伙同童建峰曾两次利用作弊设备帮助学员进行驾驶人考试,共同获利50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诗情画意 发表于 2016-11-16 18:18

这个听我们教练讲过,考试还是要凭真本事!

逆游的鱼 发表于 2016-11-16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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