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军团 发表于 2016-11-11 15:07

央广网评论:莫让城管流血又流泪

今年2月底,宁波市北仑区城管队员在向一处违章建筑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时,遭遇暴力抗法,导致城管队员2死2伤。媒体深入采访后发现,被杀的城管队员在平常工作中经常面临威吓、辱骂和殴打,再查阅近年来的媒体报道,沈阳、武汉、广州等地也都发生过城管队员被刺、被杀的悲剧。城市的文明离不开城管队员的辛勤付出。城管队员履行正当执法权,为维护城市秩序努力付出、默默奉献,不能再让他们流血又流泪了。
  按照我国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无论是取缔小摊小贩、拆除违章搭建还是规范渣土垃圾的倾倒,都在城管管辖范围。于是,在街头,我们经常看到城管一来,无证摊贩就跑的“猫捉老鼠”现象。而在一些拆除违章建筑现场,记者曾亲眼目睹被执法对象手执菜刀要和城管队员死拼的惊人场面。可以说,城管队员每天面临的是充满危险的工作环境。然而,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了同情弱势群体,往往对无证摊贩等“另看一眼”,不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他们是否合法,而仅仅站在道德高地认为无证摊贩做点小生意不容易,是城管断了人家饭碗。
  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凸显。要指望无证摊贩彻底消失,要彻底消除城市管理中的不文明现象,还不现实;而城管队员又由于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问题,难免会导致矛盾冲突。近年来,我们看到一些地方为了摆脱“暴力”城管形象,纷纷采用眼神执法、跪地执法、鲜花执法等柔性执法手段,其效果如何还有待实践检验。但柔性执法的背后却折射出一个不争的事实:当前城管执法工作处于两难的境地。即执法过于强硬,被指暴力执法;过于柔性,又被指执法不力甚至遭遇暴力抗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要重视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如何加强自我保护的问题。
  从宁波北仑此次城管被刺事件,我们发现:城管队员自我保护意识存在欠缺。据媒体报道,当时共有4名城管队员前往违章建筑送达通知书,其中2名城管进入违章建筑内结果被刺。随后,在附近的城管队员接到求援呼叫后赶赴现场,在他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情况下,又有两人被刺。可以说,在此次事件中,城管队员毫无防备之心。如果说先进入违章建筑的2名队员毫无防备可以理解,但后来前来支援的队员同样毫无防备被刺,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城管执法的每一次冲突,其根本都是利益冲突,这是导致矛盾和问题的根源。遇上好说话点的执法对象,呵呵一笑配合了之;但大部分人,在自身利益被侵害的情况下,都会试图反抗,这正是城管这个职业的危险性所在。当然,公安、工商等行业也同样存在暴力抗法现象。
  在矛盾冲突难以避免、执法环境险恶的背景下,城管队员加强自我保护是重中之重。平常加强锻炼、增强体格,掌握必要的格斗擒拿技术,这是防身之必要。其次,城管队员还需配足装备。如头盔、盾牌等防护设施必不可少,多一分保护就是少一分危险。
  要让城管队员不流血不流泪,单靠自我保护不是治本之策,根本出路还需制度的保障。我们知道,城管执法,仅有对财产的处罚权,没有对违法对象的人身自由控制权。为此,在一些急难险重任务中,一些地方纷纷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如让公安加入执法队伍,这未尝不是一种有效办法。
  城管执法,更离不开社会的广泛参与和配合。当前,人们对城管印象不佳,缘于过往暴力执法的负面印象。但换位思考,如果城市管理离开了城管,还能像现在这样秩序井然吗?因此,获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是优化执法环境的一个有效举措。加大宣传,告知城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不易;组建城管志愿者队伍,让普通市民体验城管工作的不易等,让老百姓对城管工作多一份了解、多一份参与。只有大部分人都配合理解支持城管工作,城管队员才能真正既不流血又不流泪。

淡定1 发表于 2016-11-11 18:52

守望稻田 发表于 2016-11-11 16:10
老百姓要求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对待,而非选择性执法。

就是城管选择性执法所埋下的隐患,在阳光下执法要公平公正,当老百姓的怨气达到了临界点时,就是鱼死网破的时候。

守望稻田 发表于 2016-11-11 16:10

老百姓要求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对待,而非选择性执法。

wx_湖北随_qDCKb 发表于 2016-11-11 22:30

看问题要正面看待,现在的个别城管人员自以为很高大的,根本不尊重老百姓的,就像上面说的一样,他们两个进入违章建筑物里面,那是人家的你没有经过别人的允许随便闯进去,可以说他们是非法闯入那个人激怒了,按平时老百姓自己的理解是自卫。不过,笔者不要搞错了,那个是弱者弱势群体,是我们老百姓

吴增 发表于 2016-11-12 00:25

都尊纪守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大宋王朝 发表于 2016-11-12 06:33

城管执法要理性、人性化。不要野蛮,动不动就抢。如果是这样我想人民会支持和配合他们的工作。

淅河穷人 发表于 2016-11-12 09:42

以后极端事件越来许多{:1_542:}

随网一姐 发表于 2016-11-12 15:23

守望稻田 发表于 2016-11-11 16:10
老百姓要求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对待,而非选择性执法。

根子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两“主义”在扯筋:lol
“城管”,是“社会主义”产物。“社会主义”是公有制,重要资源公有,公权力是主人。城市归公权所有,城市必须的由公权来管理。直白地说:城市是政府的。
“商贩和拆迁户”,是“资本主义”产物,“资本”是老大,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人的生存权不可侵犯。
从而这两个“主义”就水火不相容了,扯皮打架。
不解决这两个“主义”,一直搞“中国特色”,将永远无解

随网一姐 发表于 2016-11-12 15:39

淅河穷人 发表于 2016-11-12 09:42
以后极端事件越来许多

是呵,“公有制”与“私有制”能和谐相处吗?:lol

随网一姐 发表于 2016-11-12 15:42

央广网评论标题可否改一改?
〔莫让域管和老百姓流汗又流血〕

随网一姐 发表于 2016-11-12 15:49

随网一姐 发表于 2016-11-12 15:42
央广网评论标题可否改一改?
〔莫让域管和老百姓流汗又流血〕

〔莫让城管和老百姓流泪又流血〕{:1_535:}:lol

happy_happy 发表于 2016-11-12 20:33

人们乐意脏乱差,何苦自找流血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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