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吴- 发表于 2016-11-5 17:04

(老吴法律答问)提起民事诉讼应找准管辖法院

本帖最后由 老吴- 于 2016-11-4 21:06 编辑

    一女士通过QQ聊天咨询老吴。

    ×女士:你好!有个关于离婚的事,我跟我老公2012年结婚,现有个四岁的孩子,以前他对我经常家暴,但是苦于没有证据,现在分开已经一年半了,去年去法院一次他不接诉状,我就撤诉了,现在希望能快点解决,所以想咨询你一下
    老吴:有了孩子最好不要离婚。离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老吴:你们双方是哪里的人?
    老吴:既然能成为夫妻那就是缘分
    ×女士:已经不可能了。他这种性格的人太过于固执
    老吴:不要轻易提离婚,那样非常伤感情
    ×女士:已经去过法院一次了
    ×女士:人一辈子太短,不想将就
    老吴 :其实如果发生纠纷,首先要找找自己的原因,看自己有没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婚姻都是这样,没有哪家都是十全十美的。打起官司来只有向法院、律师或者所谓的法律工作者送钱。
    在哪个法院?
    ×女士 :以前只是起诉,他不接我就撤了
    他这种人是个偏执的人
    老吴:如果再下去不还是那样吗?
    老吴:起诉、撤诉。有什么意义呢?
    老吴:问你也没说,你和你丈夫是哪里人?当时是在哪个法院起诉的?
    ×女士:随州的法院。我是随州的,他是陕西的
    老吴:其实你如果想要离婚应该向陕西基层法院或者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老吴:随州法院是中级法院不会受理你的离婚诉讼。要么是曾都区法院,要么是随县法院
    老吴:基本的常识你应该要搞懂
    老吴:因为按照法院管辖规定曾都区法院不应该接收你的案子。
    老吴:起诉离婚应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不然对方提出管辖异议还是要移送过去
    老吴:你向法院起诉后法院给你出具过受理通知书没有、后来给你裁定书没有?
    ×女士:……






老吴- 发表于 2016-11-8 20:00

这位女士逗你玩呢?

老吴- 发表于 2016-11-12 06:33

案子没有受理就谈不上所谓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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