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10-29 15:39

这应该与道路设计、预算有关,也就是老道路清挖没有预算费用,施工单位当然不会施工,这不关市政公司事,
你怎么知道这清楚,把文件发给网民看看撒

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10-29 15:49

这种施工会给市民带来很多麻烦,市领导对施工细节肯定不知,市政公司向市领导汇报过这种施工产生的负面效果没有?

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10-29 16:19

随州这些年来修老城区的主干道,要就是坏了几十年不修,修了,前面修后面坏。市政管理处是城市道路维护管理机构,你们却干起了道路施工的事。看看随州城市道路人行道上广告牌,障碍物任意架设,有的单位圈地收费,满载货物的重型卡车在城市里运营,人行道上停放,加上你们偷工减料施工,道路质量能有保障吗?管理者不务正业,城市道路何有平整,顺畅,干净,便民之路可行。

happy_happy 发表于 2016-10-29 20:05

如果两侧物品水淹,建设单位赔偿一切损失,深圳市有先例。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老交通大道维修全然不顾二侧单位现状高程